倾向窗户,拉开一首缝,想抽根烟了.一阵冷风从缝中速度窜入.打了个颠,才发现天转凉了,那么一瞬间,有种写作的欲望,很强烈.好久没有如此强烈的灵感,不想华言丽句,只想凡词朴语.
春去秋来,以前的我,喜欢夏天的阳光,强烈,耀阳,就像我的人生一般精彩,虽称不上轰轰烈烈,但也离奇古怪了.现在的我,喜欢冬天,喜欢那种寒冷,喜欢那种刺骨的风.喜欢厚厚的衣裳包裹着我的身体,庶掩身上那些丑陋的伤痕.
在我的身上,有大大小小的丑疤,还好,不会用到"不计其数"这四个字来形容.只是大多数的伤,都有一个心痛的故事.每次伤心,我总是以自残来减轻心中的痛苦,很多的疤痕都在淡化,只是留在回忆里的痛,偶尔还会来敲我的心.忘记吗?不..真正的痛,忘不了.
在我的左手上,手腕背有几条细小的刀痕,第一次用小刀在手上刻下血痕时,那种麻木,却又畅快的感觉,让我对自残上了瘾,那年我才十五岁,对于一个十五岁的女生来说,这种行为很容易让人称之为"变态".可是,我们玩在一起的几个女生,却很喜欢这种游戏,一旦与男友发生什么不愉快,第一件事就是冲到小卖部买一把小刀,然后在上课时,偷偷地在自己的手上,留下那痛苦的印证.十六岁那年,家里知道我早恋的事,狠狠地打了我一顿,下午在学校,我把自己关在卫生间,狠狠在手上留下了一块血肉模糊的印记,我不知道当时哪来的勇气.只是拿起刀就乱"砍"一通.我当时的男朋友看到我的手,一句话也说不出来,我却显得冷静了,谈谈地说了分手.
同年,一次醉酒,拿起刀划下的一条伤,可能是所有伤痕中最深的吧,桌上,地上,身上,都有我自己的血.他们忙碌地为我止血,我却一点感觉也没有,只是像个痴呆一样,看着血从我身体流出,流到桌上,流到地上,沾在他们的手上.他们急,我却不急,用了不知道多少的面纸,血还是没有停下的迹像,我的身体开始发冷了.那时,我感觉到恐惧,我不想死,我不能就这么便宜了伤我的人.我冲进卫生间,不停地用水冲洗手上的血.直到露出整个伤口,我才发现,原来这个伤,这么深```我拿烟丝捂在伤口上,那种揪心的疼痛,让我终于流下了泪.从此,它就成了我手上最明显的伤疤.
刀痕,烟疤,甚至是看不看的伤...都长在我的皮肤上,种植在我的心上.现在的我,已经不会自残了,因为讨厌让人说我傻,我傻吗?不,其实我不傻,我只是爱得太深,伤得太痛,而又偏偏少了一份坚强.现在的我只会抽烟,让烟来分享我的痛苦.
本来,我应该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小女孩,我应该快乐,应该活泼开朗,可惜,上天偏偏让我早识情愁,天真的花,葬在无情的冷月中,留下一缕孤魂,飘荡无际,寻无所依.....